争议案例分享(83)机械大开挖按挖一般土方 还是挖基础土方综合单价结算的争议
某学校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8 年 11 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合同价格形式 为单价合同,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未设地下室,其中 1 号教工住宅楼为满堂基础,招标清单中土 方开挖只开列了“挖一般土方”,其他楼栋均为独立基础(桩基础混凝土 承台),招标清单中土方开挖只开列了“挖基础土方”;但承包人的投标 技术文件及实际施工均采用机械大开挖方式,并按“挖一般土方”、“挖 基础土方”予以不同报价。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就独立基础土方开挖执行“挖 一般土方”还是“挖基础土方”综合单价计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招标图独立基础(桩基础混凝土承台)在施工中未发生 变化,且承包人的投标施工方案与实际施工方案也一致,故独立基础楼栋 的土方开挖应按“挖基础土方”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挖桩承台基 坑基槽工程量并执行其合同单价。
承包人认为,经批准的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均为大开挖方式,独立基 础楼栋的土方开挖也应执行“挖一般土方”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工程量并执行其合同单价。
三、我站观点
来函资料显示, 招标清单 “挖基础土方”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 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及《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范>等的若干意见》(粤建造发〔2013〕4 号)的计算规则确 定其清单工程量的,且承包人的投标技术方案与实际施工开挖方式一致,表明承包人报价已经考虑了土方大开挖工程量与按招标清单挖基础土方计 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差引起的价格差异。因此,独立基础(桩基础混凝土 承台)土方开挖清单工程量应执行挖基础土方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并按该投标综合单价结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3 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 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