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例分享(78)关于施工便道的计价争议案例
某厂房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 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8 年 8 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 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钢梁吊装作业时正值雨季,频繁强降雨导致施工现场地基承载 力无法满足吊装施工机械行走的要求,参建各方共同研究确认需增建施工 便道(垫砖渣、石块、钢板)继续施工,确保施工进度。现发承包双方对 修建施工便道费用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施工便道属于措施项目,合同约定措施费包干,故按合 同约定不予调整施工便道修建费用。
承包人认为,因异常天气原因损坏施工便道导致需要新修的施工便道, 其费用应予以计算增加。
三、我站观点
来函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等资料显示,施工现场因频繁强降雨等 异常恶劣气候影响需要增加修建施工便道(垫砖渣、石块、钢板),且发 包人、监理人确认为工程变更,符合本工程合同通用条款 7.7“承包人应采取 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 人。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 10 条[变更]约定办理。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 期由发包人承担”。因此,修建的施工便道可依据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 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等计列费用。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2 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 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