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例分享(68)关于雕塑超概的计价争议案例
某特色精品村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村集体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 标的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1 年 7 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工 程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 工程计价依据 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目前处于预算审核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交通岛景观提升中有一座大型雕塑,采用 30mm 厚的钢板进行 加工制作,经计算实际用钢量为 32.02 吨,该雕塑在概算时定价为 66000 元 /座,预算审核中发承包双方对雕塑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雕塑施工图纸和概算图纸一致,按财政部门的惯例预算 价格不能突破经财政部门审定的概算中每一个清单的综合单价,因此该雕 塑最终预算价应按概算价审定时的综合单价 66000 元/座计取。
承包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时没有对外公开概算中的各综合单价,签订 合同时也未告知,合同仅约定了预算总价不能突破经财政部门审定概算中 的建安工程费,并未对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约束,因此应以合同为依据,按 市场价确定雕塑及其它部分主材的价格。
三、我站观点
经查阅所提供资料,本工程招标时未公布概算组成的清单综合单价, 合同中也无相关约定,且在该雕塑设计图纸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概算确定 的综合单价远低于雕塑使用的钢板成本费用。因此,本工程雕塑价格在施 工图预算编制时应采用市场询价确定。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0 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 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