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例分享(64)关于首层连廊突出外伸位置建筑面 积计算的争议案例
某住宅商业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议 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 年 6 月签订的施工合 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 同,综合单价以建筑面积为单位,其中建筑面积依据《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353-2005(以下简称“2005 建筑面积计 算规范”)计算,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首层楼栋之间通过环形沿街连廊连在一起,部分位置 突出外伸超过 2.1 米,发承包双方就该突出外伸位置的建筑面积计 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方认为,该位置属于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不应计算面积。
承包方认为,该部位应按雨棚或走廊的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三、我站观点
分析双方提交的设计图纸,争议所指位置为连廊,有柱支撑 无围护结构,应按 2005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0.11 条“建筑物外有 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有永久 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执 行。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57 号文。如有不 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