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例分享(36) 关于管道焊缝热处理 计价争议案例
某石化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 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 年 12 月签订的施工合同 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需要按规范要求对一定管径规格范围的管道焊缝进 行热处理,但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超出管径规格范 围以外的管道焊缝也进行热处理,导致新增清单需要按合同条款 确定综合单价。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就管道外径小于 219mm、壁 厚小于 20mm 的焊缝热处理的综合单价确定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管道外径小于 219mm、壁厚小于 20mm 的焊 缝热处理无相同或类似清单综合单价可参考应用,属于新增清单 项目,按合同约定新增清单综合单价优先执行《广东省通用安装 工程综合定额 2018》,广东省定额中缺项部分参考其他相关行 业定额。由于广东省定额碳钢焊缝热处理中没有对应管道外径小 于 219mm、壁厚小于 20mm 的定额子目,故应执行中石化《石 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19》热处理子目。
承包人认为,定额中有管道外径 219×壁厚 20~30(mm 以 内)的定额子目 C8-16-189 碳钢电加热片焊口热处理,因此对于管道外径小于 219mm,壁厚小于 20mm 的管道焊缝热处理应执行 该定额子目。
三、我站观点
发承包双方按合同约定采用现行定额组价确定新增清单综 合单价,但因《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2018》对于碳钢 管道外径小于 219mm、壁厚小于 20mm 的焊缝热处理没有适用 的定额子目,属于定额缺项,故按合同约定可参考其他相关行业 定额计价。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47 号文。如有不 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