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例分享(30) 关于外墙抹灰厚度增加 的计价争议案例
某住宅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 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0》,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部分建设物高度超过 20m,阳台栏板等部位外墙与 结构外墙不在同一垂直面,双方就外墙抹灰厚度增加的计价产生 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外墙抹灰厚度增加计价需要同时满足垂直方向 与水平方向皆连续;阳台栏板等部位外墙与结构外墙虽然抹灰厚 度一致,但只水平方向连续,垂直方向不连续,所以不应计抹灰 厚度增加。
承包人认为,因阳台栏板等部位外墙与相连的垂直方向连续 的结构外墙处于同一水平面且抹灰厚度一致,故应计算抹灰厚度 增加。
三、我站观点
根据来函附图,阳台栏板等部位外墙与垂直方向连续的结构 外墙处于同一施工面,应按定额规定计算抹灰厚度增加,即垂直 方向不连续的非结构外墙面与垂直方向连续的结构外墙面处于 同一水平施工面时,抹灰厚度应根据结构外墙面确定。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9 号文。如有不 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