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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案例分享(25) 关于Φ850 三轴搅拌桩执行 定额动态调整的计价争议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7  浏览次数:21
  摘自:(东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12月125、126页
争议案例分享(25) 关于Φ850 三轴搅拌桩执行 定额动态调整的计价争议案例

       某市宿舍工程,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 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设计、勘察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 2019 年 10 月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招标采 用估算作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采用费率报价方式。工程采用工 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目前处于预算编审阶段。
       一、争议事项
       承包人送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时间为 2020 年 8 月,发包 人在 2021 年 12 月批复施工图预算时按照 2021 年 4 月 7 日发布的 《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 8 期)》(粤标 定函〔2021〕67 号)进行计价。双方就已施工完成的内容执行粤 标定函〔2021〕67 号文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承包人上报该分项工程的概预算时间滞后且超 合同招标估算,导致概预算无法按照正常流程进行审批。根据合 同专用条款第 14.3.6 条中约定,造价管理部门对局部定额子目勘 误的则按勘误后的定额子目执行。由于本工程预算未审批,应按 粤标定函〔2021〕67 号文调整内容审核。
       承包人认为,施工图预算于 2020 年 8 月上报且单项工程已施 工完成,不应因发包人晚批复预算核减承包人应得的造价,故应 以具体施工完成时间来批复预算。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广东省现行计价依据,且施工图预算在 粤标定函〔2021〕67 号文发布时仍未经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应 按粤标定函〔2021〕67 号文的调整内容执行。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41 号文。如有不 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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