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例分享(15) 关于《广东省绿色建筑 计价指引》计价争议案例
某医药创新中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 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 年 7 月签订的设计施 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工程采用工程量 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按定额组价确定,并以审定的预算价乘 (1-中标下浮率)计算,目前处于预算编审阶段。
一、争议事项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实施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 指引》(以下简称“绿建计价指引”),发承包双方就施工图预 算编制时是否执行“绿建计价指引”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本工程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发布招标公告,2019 年 7 月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实际完工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6 日 ,“绿建计价指引”实施日期前本工程已完工,且合同未约定 可调整,故不执行“绿建计价指引”。
承包人认为,依据粤标定复函〔2023〕6 号文“施工图预算 经发承包双方确定之前已发布的有关定额调整规定应予执行,施 工图预算确定之后发布的有关定额调整规定则不执行”。且“绿 建计价指引”属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与合同约定的广东 省 2018 年的各专业综合定额配套使用,同时本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尚未确定,故应执行。
三、我站观点
“绿建计价指引”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之一,与《广东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配套使用。施工图按国家及广东省规 定的绿色建筑条例设计,目前工程处于预算编审阶段,故应按“绿 建计价指引”进行计价。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3 号文。如有不 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