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例分享(9)关于钢板桩开孔计价的争议案例
某区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 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设公司融资承建。2012 年 8 月签订的 投资建设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 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0》,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一、争议事项
本项目排洪渠、上村和下村泵闸基坑均采用钢板桩+多支 盘高压旋喷桩进行支护,多支盘高压旋喷桩共设置上下两层, 下层多支盘高压旋喷桩钻孔中心点距离钢板桩顶长度为 2.5m, 多支盘高压旋喷桩施工前需在钢板桩上人工开孔,开孔直径为 220mm,水平间距 2 米,上下两层均须开孔,以便多支盘高压 旋喷桩能穿过钢板桩打入土体。双方对钢板桩人工开孔是否应 单独计价,以及开孔区域至钢板桩顶标高的钢板桩报废的材料 价是否可按一次摊销扣除废品价格计算发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钢板桩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0》相应子目,人工开孔不另行计算,钢板桩实际消耗量与 定额消耗量不一致时,按定额消耗量计算。
承包人认为,钢板桩人工开孔应单独计价,开孔以上部分 钢板桩的材料价按一次摊销扣除废品价格计算。
三、我站观点
打拔钢板桩子目不含人工开孔的工作内容,本工程依据设 计要求,多支盘高压旋喷桩施工时须将原有钢板桩进行人工开孔,人工开孔的费用可以单独计算;人工开孔后导致钢板桩报 废的,其报废部分可以按一次性摊销并扣除残值费用计价。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0 号文。如有 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