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例分享(8)关于多支盘旋喷桩斜打计价 的争议案例
某区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 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承建。2012 年 8 月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0》,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一、争议事项
施工图纸显示,多支盘旋喷桩水平角度均为 10 度和 30 度, 斜率在 1:6 以内,由于斜打桩相较于直打桩增加了难度,双方 对斜打的多支盘高压旋喷桩是否可以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 合定额 2018》第一册“通用项目”第 D.1.3 章说明第二十二条 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多支盘高压旋喷桩套用 D1-1-209(高压旋喷 桩单管法)子目,该章说明并未说明斜打高压旋喷桩需乘以系 数,参照采用该调整系数不合理。
承包人认为,斜打高压旋喷桩的人工费、机械费均会产生 降效,应执行定额说明乘调整系数。
三、我站观点
斜向旋喷锚桩参照高压旋喷桩单管法子目计价,而高压旋 喷桩的定额子目均按直桩考虑的。施工要求斜打而产生的人 工、机械降效可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0》第一册“通用项目”第 D.1.3 桩工程章说明 1.3.1.1 条款,调整人工费、 机械费。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0 号文。如有 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