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例分享(7)关于多支盘高压旋喷桩工程量 的争议案例
某区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 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某建设公司融资承建。2012 年 8 月签订 的投资建设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0》(以下简称“2010 计价依据”), 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施工图纸要求,每根Φ500 多支盘高压旋喷桩每间隔 4 米 设置一道扩大头,单个扩大头高度为 1m、直径为 800mm,发 承包双方对扩大头的工程量如何计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多支盘高压旋喷桩套用 D1-1-209(高压旋喷 桩单管法)子目,根据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高压旋喷桩按设 计长度以 m 计算”,高压旋喷桩的计价与桩径无关,不另计 算 扩大头部分工程量。
承包人认为,扩大头增加的工程量(1.56m/每个扩大头), 应按实计算并入原桩体工程量中。
三、我站观点
来函资料“LXK 工法支护设计说明”显示,本工程多支 盘高压旋喷桩实为加筋水泥土桩锚技术,施工采用自进式锚桩 工艺,即钻进、成孔、高压喷注浆,每间隔 4 米设置的扩大头 相较于直线段桩体增加了施工难度,“2010 计价依据”无适应的定额子目。现发承包双方约定套用 D1-1-209 高压旋喷桩单管 法子目,扩大头部分工程量建议按体积折算成同直径长度计入 桩工程量中,但扩大头施工难度所增加的费用不再另计。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30 号文。如有 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