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钢筋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预埋铁件,非预应力钢筋,预应力钢筋、钢丝束及钢绞线,共3节。二、钢筋制作定额以部分机制手绑,部分电焊、对焊编制。当采用机械连接方式时,除套用钢筋制作定额外,还应按不同的连接方式另行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同时扣除钢筋制作定额中交流电焊机、对焊机及铁丝、镀锌铁丝、电焊条的消耗量。
三、钢筋加工中的钢筋接头、施工损耗、绑扎铁线及成型点焊和接头用的焊条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但对于一些特殊工程,必须在施工现场分段施工采用搭接接长时,其搭接长度的钢筋质量未包括在定额含量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四、先张法预应力钢筋制作、安装未包括张拉台座,张拉台座套用第八章相应定额子目。定额中预应力筋采用Ⅳ级钢、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因设计要求采用的钢材与定额不符时可据实调整。
五、后张法预应力钢筋张拉时均未包括张拉脚手架,按实际发生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六、束道定额已包括锚具安装的人工费,但未列锚具数量,锚具数量按实计算。
七、本定额中钢绞线按φ15.24mm、束长120m以内考虑。
八、压浆管道定额中的波纹管已包括套管及三通管安装费用,但未包括三通管材料费用,需另行计算。
九、本章中的预应力钢筋仅适用于桥梁工程。
工程星计算规则
(一)铁件质量不论何种型钢,均按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以"kg"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质量。
(二)用于固定预埋螺栓、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铁件等,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分别套相应铁件或钢筋子目。
二、非预应力钢筋
(一)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标准图集、施工规范规定的长度乘以单位质量以"t"计算。
(二)计算钢筋工程时,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中,不得另行计算搭接长度。
(三)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螺纹接头、套筒冷挤压接头以"个"计算。
三、预应力钢筋
(一)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以"t"计算。
(二)锚具工程量按设计用量乘以下列系数计算:锥形锚1.05;OVM锚1.05;镦头锚1.00。
(三)管道压浆按压浆管道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所占的体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