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现浇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工程、支架工程,共2节。二、现浇混凝土工程
(一)本章混凝土定额均按非泵送商品混凝土考虑,如采用泵送混凝土,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混凝土泵送子目;如采用非泵送混凝土,则按定额中的起重机台班消耗量计算垂直运输费用,其余不变。
(二)如本定额中毛石混凝土的毛石含量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机械不变。
(三)承台分有底模及无底模两种,使用时应按不同施工方法执行本章相应子目。
(四)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应进行换算。
(五)混凝土需掺钢纤维时,可按设计要求计算材料费用,其余不变。
(六)桥面铺装混凝土为桥面道路结构层与箱梁之间的结合层,不包含桥面道路结构层,桥面道路结构层执行第二册道路工程相应子目。
(七)索塔高度为基础顶、承台顶或系梁底到索塔顶的高度。当索塔固结时,工程量为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至塔顶部分;当塔墩分离时,工程量应为桥面顶部至塔顶部分,桥面顶部以下部分应按墩台定额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模板
(一)本定额模板分构件不同部位以木模、复合木模及组合式钢模考虑,实际采用与定额不同时不予调整。
(二)现浇梁、板等模板定额中均已包括铺筑底模内容,但未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可执行本册相应子目。
(三)本章定额均未包括预埋的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执行本册钢筋工程相应子目。
四、支架工程
(一)本定额支架除拱盔、拱板涵采用木制支架外,其余均采用钢管、钢管桩、型钢等钢制支架。
(二)桥涵拱盔、支架均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的内容,发生时按实际另行计算。
(三)挂篮安装子目中型钢用量仅考虑安拆损耗,不包括挂篮周转材料的使用费,使用费应另行计算。
(四)满堂式钢管支架、钢拱架、移动模架、提升模架定额仅考虑安装、拆除工作内容,不包含周转材料(设备)使用费,材料使用费另计。实际搭设与参考质量不同时,应予调整。
1.满堂式钢管支架参考质量:按每立方空间体积50kg计算(包括扣件等)。
2.钢拱架安拆所需设备未包含在定额内,需要时另行计算,钢拱架全套设备参考质量见表3-2。
表3-2 钢拱架参考质量表
3.移动模架金属设备参考质量见表3-3。
表3-3 移动模架参考质量表
4.提升模架设备参考质量见表3-4。
表3-4 提升模架参考质量表
5.设备摊销(使用)费参考计算公式:
设备摊销(使用)费=150元/(t·月)×4个月=600元/t
若实际使用(租赁)费及施工工期与定额参考值不同时,应按实际费用及工期进行调整。
(五)钢管柱支架
1.钢管柱支架定额指采用直径大于30cm钢管作为立柱,在立柱上采用金属材料构件搭设水平支撑平台的支架,其中下部指立柱顶面以下部分,上部指立柱顶面以上部分。
2.钢管柱支架下部定额中钢管桩消耗量为陆地上搭设钢管桩支架的安拆损耗量,若为水中搭设钢管桩支架时,应将定额中的钢管桩消耗量1.04t调整为3.467t,其余材料耗量不变。
3.钢管柱支架上部定额中,每100m2工程量中综合的金属材料用量为18.4t,定额仅考虑安装、拆除,不包含材料使用费,材料使用费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m3”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面积。(二)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
二、现浇混凝土模板
(一)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侧壁模板面积不计;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孔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二)现浇空心板若采用塑料管做芯模,可另套塑料管芯模子目,套用定额时需按芯模实际孔径换算管材规格,工程量按管道实际敷设长度以"m"计算。
三、支架工程
(一)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架按构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支架高度的空间体积以"m3”计算。
(二)钢拱架的工程量为钢拱架及支座金属构件的质量之和以"t"计算。
(三)钢管柱支架定额下部工程量按立柱质量以"t"计算,立柱间横向连接构件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不予计算;上部工程量按支架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四)支架预压定额按需支撑的钢筋混凝土实体积以"m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