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道路基层
说明
一、本章包括:路床槽整形及道路各基层等,共12节。二、本章定额凡使用石灰的子目,均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
三、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四、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壤类别和边沟两侧边坡平整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所需人工。边坡所出余土按弃运路基50m以外考虑。
五、基层结构层压实厚度按15cm、20cm及30cm设置(除沥青稳定碎石外),若设计厚度不同时,按每增减子目换算,同一结构类型若设计分两层结构层设计,套用定额时,应分两层基本层套用。
六、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如配合比与设计配合比不同时,有关的材料消耗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有关材料可分别按下列公式换算:
Ls=(Ld+Zd)×Ps/Pd
式中:Ls--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
Ld--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
Zd--定额中压实厚度每增减1cm的材料数量;
Ps--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Pd -定额中标明的材料百分率。
七、基层混合料拌合中水泥稳定土基层及水泥稳定碎(砾)石基层分现场机械拌合和集中拌制两种,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套用相应的拌制、运输、摊铺定额;其他基层混合料拌合均为现场机械拌合。
八、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制作、运输套用第二章道路面层相应子目。
工程星计算规则
二、道路基层宽度按设计基层顶面与底面的平均宽度计算。
三、路床(槽)碾压、道路基层计算不扣除1.5m2以内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以"m2”计算。
四、厂拌设备安拆按设备套数以"座"计算。
五、基层混合料运输按压实后体积以"m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