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拆除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拆除旧路、拆除混合料基层、拆除人行道、拆除管道、拆除地下构筑物、铣刨机铣刨路面、旧路面机械切缝、清除灌木林、伐树及挖根,共9节。二、拆除项目中除人行道外,其余分风镐拆除、岩石破碎机两种拆除方式,套用定额时,按实际采取的拆除方式套用。
三、拆除粒料基层(砂砾石、碎石、级配碎石、片石基层)执行挖掘机挖碴定额。
四、拆除多合土基层(炉渣、矿渣、粉煤灰基层)执行挖掘机挖四类土定额。
五、拆除地下构筑物定额仅适用拆除构筑物地下部分,地面部分拆除不适用于本定额。
六、预制混凝土块料拆除适用于透水砖、植草砖、水泥阶砖等块料类拆除。
七、石质块料拆除适用于花岗岩地面、大理石地面、文化石地面、方整石地面等石材类面层的拆除,定额已包含砂浆结合层的拆除。
八、广场砖及釉面砖地面的拆除可套用石质块料类面层拆除,定额乘以系数0.8。
九、侧缘石拆除不分材质均按人工拆除考虑。
十、拆除地坪按拆除路面或人行道相应定额执行。
十一、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集,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十二、拆除后废料装车、清运:多合土废料执行土方装运相应子目,其余废料执行石渣装、运相应子目。
十三、拆除后的工程废料装车及运输均按拆除时自然方实体积计算,本定额已综合考虑各种废料拆除后的渣土松散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道路面层、基层及人行道按实际拆除面积以"m2”计算。二、拆除侧缘石按实际拆除长度以"m"计算。
三、拆除混凝土管道及基础按混凝土管及基础的实体体积以"m3”计算。
四、拆除金属管道按实际拆除管道长度以"m"计算。
五、拆除构筑物按实际拆除体积以"m3”计算。
六、路面铣刨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面积以"m2”计算。
七、伐树及挖根按实挖数量以"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