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及拆除工程。
二、挖土方定额已综合考虑维修养护项目的土方类别,人工挖土方分一般土方及槽坑土方,机械挖土方分挖掘机0.4m3以内及1.25m3以内斗容量且区分装车与不装车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三、挖淤泥定额不适用管渠的清淤,管渠清淤套用排水章节相应定额子目。
四、淤泥运输定额仅设置了运输1km以内子目,若需增运则套用排水章节相应定额子目。
五、回填混凝土子目适用于基础处理的混凝土回填、人行道项目的混凝土垫层及基础的铺筑。若基础需支模板时,可另行计算模板费用。
六、本定额拆除项目的适用范围
(一)路面及基层拆除适用于连续单块维修面积≤1000m2的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的维修工程;若连续单块维修面积≤10m2,除人工拆除外,其余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2。
(二)人行道拆除适用于连续单块维修面积≤200m2的维修工程;若连续单块维修面积≤10m2,除人工拆除外,其余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2。
(三)路缘石拆除适用于连续维修长度≤100m的维修工程;若连续长度≤5m,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2。
(四)构筑物拆除适用于所有维修工程项目,若构筑物拆除单块体积≤1m3,其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5。
七、拆除项目分风镐拆除及岩石破碎机拆除,套用定额时,执行实际施工方法套用相应定额子目,若采用挖掘机拆除可执行岩石破碎机拆除定额子目。
八、拆除后的工程废料装车及运输均按拆除时自然方实体积计算,本定额已综合考虑各种废料拆除后的渣土松散系数。
九、拆除后的工程废料若采用人工装车则按自卸汽车运输(1km以内)人工装车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5,若采用机械装车则按挖掘机挖土(含装车)子目乘以系数1.5计算。拆除后的工程废料运输按土方运输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5计算。
十、拆除后的旧料若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十一、道路基层拆除分水泥稳定碎(砾)石基层、三渣基层及其他基层,其适用范围如下:
(一)水泥稳定碎(砾)石基层:水泥稳定碎(砾)石基层、水泥稳定土基层;
(二)三渣基层:石灰稳定土基层、石灰土碎石基层、石灰粉煤灰碎砾土基层、粉煤灰三渣基层、炉渣基层、石灰炉渣土基层、石灰炉渣基层、矿渣基层、天然三合土基层;
(三)其他基层:砂垫层、砂砾石基层、卵石基层、碎石基层、级配碎石基层、块石基层、三皮石基层、路面磨耗层、泥结碎石路面、干结碎石路面、级配碎石路面等除水泥稳定碎(砾)石基层及三渣基层外的其他基层。
十二、人行道基层拆除可套用道路路面及基层拆除定额。
十三、预制混凝土块料拆除分砂浆结合层及砂垫层,适用于透水砖、植草砖、水泥阶砖等块料类拆除。预制混凝土块料(含砂浆结合层)子目包括砂浆结合层的拆除,预制混凝土块料(不含砂垫层)子目仅包括块料的拆除,不包括砂垫层的拆除。
十四、石质块料拆除适用于花岗岩地面、大理石地面、文化石地面、方整石地面等石材类地面的拆除,已包括砂浆结合层的拆除。
十五、广场砖及釉面砖地面的拆除可套用石质块料类地面拆除,定额乘以系数0.8。
十六、路缘石及平石拆除不分材质且均按人工拆除考虑。
十七、本定额中的切缝机切缝适用于缝深为5~10cm的路面切缝,主要适用于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路面破除的切缝。
十八、本定额面层及基层拆除子目不适用于桥面的拆除,桥面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铺装层拆除已包含在桥面铺装层修补相关定额中。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挖运土石方体积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石方按压实后的体积(压实方)计算,回填粒料及混凝土按压实体积计算。
二、工程废料外运按自然方体积以“m3”计算。
三、拆除道路面层、基层按实际拆除面积以“m2”计算。
四、拆除人行道按实际拆除面积以“m2”计算。
五、拆除平、侧石按实际拆除块料长度以“m”计算。
六、拆除构筑物按实际拆除体积以“m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