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7 模板工程
说明
1.现浇构件模板分三种材料编制:钢模板、胶合板模板、木模板。其中钢模板配钢支撑,木模板配木支撑,胶合板模板配钢支撑或木支撑。
2.现浇构筑物模板,除另有规定外,按现浇构件模板规定计算。
3.预制混凝土模板,区分不同构件按组合钢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长线台钢拉模编制,定额中已综合考虑需配制的砖地模,砖胎模、长线台混凝土地模。
4.应根据模板种类套用子目,实际使用支撑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如实际使用模板与定额不同时,按相近材质套用;如定额只有一种模板的子目,均套用该子目执行,不得换算。
5.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模板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构件包括刨光),组合钢模板、胶合板模板包括装箱。
6.现浇构件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地面至板底)3.6m编制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按超高子目(不足1m按比例)计算。
7.如设计要求清水混凝土施工,相应模板子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05,胶合板消耗量乘以系数1.1。
8.基础模板用砖胎模时,可按零星砌体(已勘正,勘误文件)计算,不再计算相应面积的模板费用,砖胎模需要抹灰时,按本定额A.10墙、柱面工程井壁、池壁子目计算。
9.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个体积在0.05m³以内的本定额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10.外形体积在2m³以内的池槽为小型池槽。
11.现浇挑檐天沟、悬挑板、水平遮阳板等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12.混凝土斜板,当坡度在11°19′至26°34′时,按相应板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当坡度在26°34′至45°时,按相应板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当坡度在45。以上时,按墙子目计算。
13.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100%摊销计算的,贮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14.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子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15.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16.装饰线条是指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扶手、压顶、遮阳板、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150mm以内、竖向高度150mm以内的横、竖混凝土线条。
17.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按高大模板计算:
(1)支撑体系高度达到或超过8m。
(2)结构跨度达到或超过18m。
(3)按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以下简称JGJ162-2008)进行荷载组合之后的施工面荷载达到或超过15kN/m²。
(4)按JGJ162-2008进行荷载组合之后的施工线荷载达到或超过20kN/m。
(5)按JGJ162-2008进行荷载组合之后的施工单点集中荷载达到或超过7kN的作业平台。
18.本定额高大模板钢支撑搭拆时间是按三个月编制的,如实际搭拆时间与定额不同时,定额周转材料消耗量按比例调整。
19.本说明对混凝土结构构件划分没有明确规定的,可参照本定额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基础模板。
①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外杯口大边长度的,套用高杯基础定额。
②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式带形基础计算;肋高与肋宽之比超过4:1的,其底板按板式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③桩承台按独立式桩承台编制,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定额执行。
④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梁、墙、板有关规定计算。
(2)柱模板。
①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a.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上层楼板底面计算。
b.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
②计算柱模板时,不扣除梁与柱交接处的模板面积。
③构造柱按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留马牙槎的按最宽处(已勘正,勘误文件)计算模板宽度。
(3)梁模板。
①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②计算梁模板时,不扣除梁与梁交接处的模板面积。
③高大梁模板(已勘正,勘误文件)的钢支撑工程量按经评审的施工专项方案搭设面积乘以支模高度(楼地面至板底高度)以立方米计算,如无经评审的施工专项方案,搭设面积则按梁宽加600mm乘以梁长度计算。
(4)墙、板模板。
①墙高应自墙基或楼板的上表面至上层楼板底面计算。
②计算墙模板时,不扣除梁与墙交接处的模板面积。
③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²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模板也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²以上应扣除,洞侧模板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计算。
④计算板模板时,不扣除柱、墙所占的面积。
⑤梁、板、墙模板均不扣除后浇带所占的面积。
⑥薄壳板由平层和拱层两部分组成,按平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
⑦现浇悬挑板按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及板边的模板不另计算。
⑧高大有梁板模板(已勘正,勘误文件)的钢支撑工程量按搭设面积乘以支模高度(楼地面至板底高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梁柱所占的体积。
(5)楼梯包括休息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亦不增加。
(6)混凝土压顶、扶手按延长米计算。
(7)屋顶水池,分别按柱、梁、墙、板项目计算。
(8)小型池槽模板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9)台阶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模板面积不另计算。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现浇楼梯计算。
(10)现浇混凝土散水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现浇混凝土明沟按延长米计算。
(11)小立柱、装饰线条、二次浇灌模板套用小型构件定额子目,按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2)后浇带分结构后浇带、温度后浇带。结构后浇带分墙、板后浇带。后浇带模板工程量按后浇部分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3)弧形半径≤10m的混凝土墙(梁)模板按弧形混凝土墙(梁)模板计算。
2.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构筑物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区别现浇、预制和构件类别,分别按本计算规则第1条和第3条的有关规定计算。
(2)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柱、梁、墙、板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子目。
(3)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贮仓、筒仓、水塔塔身、烟囱等,均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倒锥壳水塔模板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小型池槽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预制混凝土桩尖按桩尖最大截面积乘以桩尖高度以立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