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支护工程
说明
二、采用螺旋钻机引孔,振动沉拔桩机打、拔钢板桩方案施工的,螺旋钻孔机引孔执行本章定额,振动沉拔桩机打、拔钢板桩执行“14市政定额”C1-0330-0332定额子目。
三、螺旋钻辅助静压植桩机植、拔桩定额只含植、拔拉森钢板桩工作内容,不含拉森钢板桩租赁费,租赁费另行计算。
四、螺旋钻辅助静压植拔桩定额采用日本进口“静压植桩(螺旋钻辅助静压)机F201”编制,不采用该机械进行植桩、拔桩施工的,不能套用螺旋钻辅助静压植拔桩定额。
五、大型钢支撑安装拆除执行“14市政定额”C8-0251~0254定额子目。钢支撑定额只含安装和拆除工作内容,不含钢支撑使用(租赁)费,使用(租赁)费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螺旋钻机引孔按引孔长度以“m”计算。
二、静压植、拔桩按设计图示桩长度以“m”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