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国产标准定型的各种客梯、货梯、病床梯、杂货梯等电梯的机械部分安装。不适用于液压电梯的安装。定额项目划分和名称以电梯分类为依据(见下表):
电梯分类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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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半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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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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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自动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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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自动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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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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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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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柄操纵或按钮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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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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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控硅励磁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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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控硅励磁信号及集选控制(有/无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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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外按钮控制(无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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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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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货、病床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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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货、病床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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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货、病床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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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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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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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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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t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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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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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t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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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t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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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t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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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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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0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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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以内)/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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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s≤V≤2. 0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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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 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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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以内)/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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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摘自《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第一部分:I、Ⅱ、Ⅲ类电梯》GB/T7025. 1-2008。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准备工作、搬运、放样板、放线、清理预埋件及道架、道轨、缓冲器等安装。
2.组装轿厢、对重及门厅安装。
3.稳工字钢、曳引机、抗绳轮、复绕绳轮、平衡绳轮。
4.挂钢丝绳、钢带、平衡绳。
5.清洗设备、加油、调整、试运行。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各种支架的制作。
2.电气工程部分。
3.脚手架的搭拆。
4.电梯喷漆。
四、注意事项:
1.电梯门厅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和轿厢门的相应定额计算。
2.主材、紧固件、附件及备件等,按设备带有考虑。
3.两部及两部以上并列运行及群控电梯,每部应增加工日:30层以内增加7工日,50层以内增加9工日,80层以内增加11工日,100层以内增加13工日,120层以内增加15工日:
4.安装电梯的楼层高度按平均层高4m以内考虑,如超过4m时,应按增加提升高度定额计算。
5.本章定额是以室内地坪±0.000以下为地坑(下缓冲)考虑的,如遇区间电梯地坑(下缓冲)在中间层时,其下部楼层垂直搬运工作按当地搬运定额另行计算。
6.小型杂物电梯按载重量0.2t以内,无司机操作考虑的,如其底盘面积超过1m²时,人工乘以系数1.2。载重量大于0.2t的杂物电梯,则按客、货梯相应的电梯定额执行。
7.本定额已考虑了高层作业因素。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梯安装均以“部”为计量单位,按层、站数分列定额项目。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增减时,按增减厅门、轿厢门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电梯提升高度,以每层4m以内为准,超过4m时,按增减提升高度相应定额计算。
二、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以“个”为计量单位,按手动、电动和小型杂物电梯分列定额项目;增减提升高度以“m”为计量单位,按每提升1m计算。
三、辅助项目的金属门套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直流电梯发电机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角钢牛腿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电梯机器钢板底座制作以“座”为计量单位;按交流电梯和直流电梯分列定额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