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斗式提升机。
2.刮板输送机。
3.板式(裙式)输送机。
4.螺旋输送机。
5.悬挂输送机。
6.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增加2m)。
7.卸矿车及皮带秤。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机头、机尾、机架、轨道、托辊、拉紧装置、传动装置等安装及皮带敷设。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2.特殊试验。
四、刮板输送机定额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如超过一组时,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即m/组数),以所得m/组数来选用相应的项目,再以组数乘以该项目的定额,即得其费用。例如:某刮板输送机,宽为420mm,输送长度为250m,其中共有四组驱动装置,则其m/组数为250m除以4组等于62. 5m/组,应选用定额“420mm宽以内;80m/组以内”的项目,现该机有四组驱动装置,因此将该项目的定额乘以4,即得该台刮板输送机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斗式提升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提升机型号及提升高度分列定额项目。
二、刮板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输送长度除以双驱动装置组数及槽宽分列定额项目。
三、板式(裙式)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链轮中心距和链板宽度分列定额项目。
四、螺旋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公称直径和机身长度分列定额项目。
五、悬挂式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驱动装置、转向装置、拉紧装置和重量分列定额项目。
六、链条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按链片式、链板式、链环式、试运转、抓取器分列定额项目。
七、固定式胶带输送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和输送长度分列定额项目。
八、卸矿车及皮带秤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带宽分列定额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