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工作坑土石方,管道顶进,方(拱)涵顶进及接口共3节。二、适用于雨、污水管(涵)不开槽顶管工程项目。
三、本章顶管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遇地下水时,排(降)水费用执行第八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四、工作坑土石方
(一)工作坑挖土方是按土壤类别综合计算的,土壤类别不同时,不允许调整。工作坑回填土,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二)工作坑石方开挖仅考虑机械水钻开挖方式,如实际采用风镐、爆破开挖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三)工作坑石方开挖(机械水钻)定额按坚硬岩、较硬岩开挖编制;较软岩、软岩开挖按相应定额乘以0.7;
(四)工作坑如设沉井,其制作、下沉执行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五)工作坑(工作井、接收井)坑顶挡水坎、护栏、安全网、坑内爬梯均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中,不另行计算。
五、管道顶进
(一)人工挖掘混凝土管道工作坑垫层、基础执行本册第三章非定型井、管、渠道基础及砌筑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其他不变。
(二)人工顶管入岩增加费(机械水钻)定额按坚硬岩、较硬岩开挖编制;较软岩、软岩开挖按相应定额乘以0.7;极软岩不计算入岩增加费;实际施工不是采用机械水钻开挖工艺的,执行人工顶管入岩增加费风镐破除定额。
(三)人工挖掘混凝土管道顶进遇岩石时,除执行“人工挖掘混凝土管道顶进(三类土)”定额外,根据实际开挖方式套用人工顶管入岩增加费子目。
(四)封闭式混凝土管顶进土质分为三大类:
1.砂(黏)土层,主要有:
(1)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2)黏土、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杂填土。
(3)碎石土(圆砾、角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小于或等于50%,包括礓石及粒状风化。
2.砾石、卵石层,主要有:
(1)碎石土(圆砾、角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大于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5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2)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含量大于50%。
(3)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
(4)极软岩:全风化的各种岩石、各种半成岩。
3.岩石层,包含土石方工程“岩石分类表”中的除极软岩外的岩石类别,主要有:
(1)软岩: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2)较软岩: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3)较硬岩:微风化的坚硬岩;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4)坚硬岩: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五)岩石顶进定额按较硬岩、坚硬岩顶进编制,较软岩、软岩顶进执行岩石子目乘以系数0.82。
(六)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一级顶进时管道顶进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乘以系数1.36。
(七)废弃碴浆处理及运输费用,可另行计算。泥浆运输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定额子目,若泥浆晾晒后外运则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土方运输相应定额子目。
(八)封闭式顶管机械及附属设施安拆定额已包括钢筋混凝土后座安拆费用。
(九)单位工程中,管径1650mm以内人工挖掘混凝土管道顶进在100m以内、封闭式顶进(不分管径)在50m以内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乘以系数1.3。
六、方(拱)涵断面大于4m2的顶进,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第五章立交箱涵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七、方(拱)涵顶进定额不包括滑板和导向装置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作坑土石方区分挖坑深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二、顶管工程量,按设计顶进长度,以“m”计算。
三、人工挖掘顶进后座及坑内平台安拆工程量按工作井数量以“座”计算。
四、人工顶管入岩增加费工程量计算不考虑超挖量,按管道所占体积以“m3”计算。
五、封闭式顶管机械及附属设施进场、移机安拆按进场、移机安拆次数以“次”计算,每个顶进工作坑均发生一次。
六、封闭式顶管机械及附属设施坑内调头安拆按坑内调头次数以“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