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箱涵制作,箱涵顶进,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箱涵内挖土,箱涵接缝,金属顶柱、护套及支架制作,钢刃脚及钢构件制作、安拆,共7节。二、箱涵顶进定额子目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箱涵顶进及箱涵内挖土按三类土考虑,若实际为四类土,人工费乘以系数1.77。
三、定额中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其发生费用另行计算。
四、箱涵内挖土定额仅含箱涵内挖土及运输,场外运输费用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土方运输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五、箱涵顶柱、挖土支架和中继间护套属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在箱涵顶进和箱涵内挖土定额中按摊销量考虑,其制作费用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六、钢刃脚制作费用执行本章第七节定额子目计算,其实际摊销量与定额不同时,应予换算。
七、定额中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井点降水的工作内容,可执行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八、本章定额适用于顶推立交箱涵工程,排水箱涵、行车通道等工程可执行第五册管网工程相关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箱涵制作。(一)箱涵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以下的预留孔洞体积,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并入滑板体积内计算。
(二)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以“㎡”计算。
二、箱涵顶进的工程量计算:
(一)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二)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三、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面积以“㎡”计算。
四、箱涵内挖土,按箱涵净空加箱涵壁厚以“m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