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路床整形,石灰稳定土摊铺,水泥稳定土摊铺,矿渣摊铺,炉渣摊铺,砂砾石摊铺,碎石(砾石)摊铺,块石(毛石)摊铺,粉煤灰三渣摊铺,水泥稳定碎石摊铺,沥青稳定碎石摊铺,三合土摊铺,共12节。二、本章定额凡使用石灰的子目,均已包含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
三、路床碾压宽度按底基层(垫层)最底部宽度设计;道路基层宽度按设计基层顶面与底面的平均宽度计。
四、土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壤类别和边沟两侧边坡平整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所需人工。边坡所出余土按弃运路基50m以外考虑。
五、道路基层同一结构类型若分两层结构层设计,应分两层基层执行。
六、道路基层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执行。
七、道路基层混合料除水泥稳定土基层及水泥稳定碎(砾)石基层分为现场机械拌制和厂拌外其他均为现场机械拌制,厂拌时可分别执行相应的拌制、运输、摊铺定额子目。
八、道路基层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同时,有关的材料消耗量可以调整,但人工费、机械费不变。
九、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制作、运输执行第二章道路面层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路床碾压按设计长乘以底基层(垫层)最底部宽度加上圆弧等设计加宽部分以“㎡”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
三、道路道路基层按设计长乘以设计基层顶面与底面的平均宽度加上圆弧等设计加宽部分以“㎡”计算,不扣除单个为“1.5㎡”以内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
四、厂拌设备安拆按设备套数以“座”计算。
五、道路基层混合料运输按压实后体积以“m3”计算,对于采购成品混合料的项目,基层中的水泥稳定碎(砂)石混合料按成品采购以“t”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