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砌筑工程、砖细工程,共2节。二、砌筑工程
1.砖墙定额已综合考虑墙身厚度,内、外墙部位及艺术形式复杂程度。
2.砖碹、砖圈梁、腰线、砖垛等砌体已综合在砖墙定额内,不另外计算。砖过梁、砖圈梁等砌体中的钢筋另按钢筋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3.砖砌台阶、边沟执行第一册园路园桥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4.三飞砖砖檐按双层菱角檐(抽屉檐)定额子目计算。冰盘檐、鸡素檐、鹰不落顶、假硬顶、馒头顶抹灰执行零星抹灰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5。
5.墙帽做脊按屋脊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6.砂浆种类、强度等级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7.砌筑云墙每立方米砌体增加人工费32元。
三、砖细工程
1.砖细构件制作以机械加工为主,手工操作为辅,按厂方提供半成品考虑。直线线脚加工以现场小型机械加工为主,部分用手工,异形线脚加工按手工加工考虑。
2.砖细表面刷有机硅防水剂时,每10m2增加人工费23元,有机硅外墙防水剂(原液)0.5kg,水0.004m3。
3.砖细矩形漏窗芯子定额,普通窗芯为六角景、宫万式,复杂窗芯为六角菱花、乱纹式。
4.一般漏窗以矩形为主,异形漏窗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5。
5.—般漏窗软景条式、平直条式混合砌筑者,每档软景工程量在20%以下者,执行平直条式定额,在80%以上者执行软景条式定额,在20%以上80%以下者按工程量分别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1.砖基础与墙柱以防潮层为界,无防潮层以室内地坪为界,以上为墙身,以下为基础。台基、月台以设计室外标高为界,以上为墙身,以下为基础。
2.独立砖柱基础大放脚体积并入砖柱工程量计算。
3.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重叠部分体积不予扣除,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也不增加。
4.墙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梁、柱、板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嵌入墙身的钢筋、铁件、螺栓、钢管和钢筋混凝土梁头、垫头、板头、木屋架头、桁条垫木、木楞头、木砖、门窗走头、半砖墙的木筋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身的门窗套、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和三皮砖以下的腰线等体积也不增加。
5.砖垛、出墙面180mm以上的砖砌腰线并入墙身体积计算。
6.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附墙垛出墙面厚度超过墙厚的1.5倍时,应按砖柱计算。
7.砖平拱、砖弧形拱、砖过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拱长度为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门窗洞口宽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砖过梁长度为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为400mm。
8.砖弧形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拱顶半径如设计无规定时按拱底半径加365mm计算。
9.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砖碹、楼板下和山尖处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
10.空花墙按设计空花部分的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扣除。
11.砖檐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
二、砖细工程
1.砖细加工刨面、刨边、刨线脚按设计图示面积及长度以平方米、米计算。
2.砖细抛方、台口,区分高度不同按设计图示水平长度分别以米计算。
3.砖细贴墙面,按材料不同规格,均按设计图示尺寸分别以平方米计算。四周如有镶边者,镶边工程量按相应的镶边定额另行计算。计算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洞所占的面积,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空洞面积。
4.月洞、地穴、门窗套、镶边宽度,按设计图示外围周长以米计算。
5.砖细半墙半槛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6.砖细坐槛栏杆的坐槛面砖、侧柱、芯子砖、拖泥按设计图示水平长度以米计算。
7.砖细其他小配件:
(1)砖细包檐按设计图示水平长度以米计算。
(2)屋脊头、垛头、梁垫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
(3)博风、板头、戗头板、风拱板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块(套)计算。
(4)桁条、梓桁、椽子、飞椽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椽子、飞椽入墙内部分并入椽子、飞椽工程量。
8.砖细漏窗:
(1)漏窗边框,按设计图示外围周长以米计算。
(2)漏窗芯子,按边框内净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9.一般漏窗按洞口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0.挂落三飞砖砖墙门:
(1)砖细勒脚,墙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拖泥、锁口、线脚、上下枋、台盘浑、斗盘枋、五吋堂、字碑、飞砖、晓色、挂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3)大镶边、字镶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外围周长以米计算。
(4)兜肚、荷花柱头、将板砖、挂芽、靴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块)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