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2.人工挖孔桩,不分土壤类别、不分机械类别和性能均执行本定额。本定额分成孔和桩芯混凝土两部分,成孔定额子目包括挖孔和护壁混凝土浇捣等。
3.静压预制桩子目(除静压预制管桩外),均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除按相应静压桩定额子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接桩子目,其机械可按相应打桩机械调整,台班含量不变。
4.静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起吊、运送、就位是按操作周边15m以内的距离确定的,超过15m以外另按相应运输定额子目计算。
5.现浇混凝土浇捣是按商品混凝土编制的,采用泵送时套用定额相应子目,采用非泵送时,每立方米混凝土增加人工费23.10元。
6.钻(冲)孔灌注桩。
(1)本定额钻(冲)孔灌注桩按转盘式钻孔桩和旋挖桩编制,冲孔桩套转盘式钻孔桩相应定额子目。
(2)本定额钻(冲)孔灌注桩分成孔、入岩、灌注分别按不同的桩径编制。
(3)定额已综合考虑了穿越砂(粘)土层碎(卵)石层的因素,如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入岩增加费。
(4)钻(冲)孔灌注桩定额已经包含了钢护套筒埋设,如实际施工钢护套筒埋设深度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
(5)钻(冲)孔灌注桩的土方场外运输按成孔体积和实际运距分别套用GA.1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计算。
(6)钻(冲)孔灌注桩如先用沉淀池沉淀泥浆后再运渣的,沉淀后的渣土及拆除的沉淀池外运套相应定额或按现场签证计算。
7.打永久性钢板桩的损耗量:槽钢按6%,拉森桩按1%。打临时性钢板桩,若为租赁使用的则按实际租赁价值计算(包括租赁、运输、截割、调直、防腐及损耗);若为施工单位的钢板桩,则每打拔一次按钢板桩价值的7%计取折旧,即按定额套打桩、拔桩项目后再加上钢板桩的折旧费用。
8.单位工程打(压、灌)桩工程量在表GA.2-1规定的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表GA.2-1单位工程打、压(灌)桩工程量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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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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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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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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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方桩
钢筋混凝土管桩
钢板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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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m3
50m3
5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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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冲)孔灌注混凝土桩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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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3
6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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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打桩、压桩、打孔等桩,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或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子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11.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12.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13.定额各种灌注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表GA.2—2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实际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不同时,按下式换算:
表GA.2—2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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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盈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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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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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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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盈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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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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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旋挖灌注混凝土桩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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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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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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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螺旋钻孔压灌桩
地下连续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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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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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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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送桩套用相应打桩定额子目,扣除子目中桩的用量,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其余不变。
16.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
17.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的空心部分如设计要求灌注填充材料时,应套用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18.入岩增加费按以下规定计算:极软岩不作入岩,硬质岩按入岩计算,软质岩按相应入岩子目乘以系数0.5。
19.凿人工挖孔桩护壁按凿灌注桩定额乘以系数0.5;凿水泥粉煤灰桩(CFG)按凿灌注桩定额乘以系数0.3。
20.锚杆、土钉在高于地面1.2m处作业,需搭设脚手架的,按本定额的GA.14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计算,如需搭设操作平台,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2m宽,套满堂脚手架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桩、土壤泥浆运距。2.静力压桩机压桩。
(1)静压方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即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静压管桩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以米计算;管桩的空心部分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灌注长度乘以桩芯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如需设置钢桩尖时,钢桩尖制作、安装按实际重量套用一般铁件定额计算。
3.螺旋钻机钻孔取土按钻孔入土深度以米计算。
4.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按桩断面以平方米计算。
5.送桩:静压管桩按送桩长度以米计算,其余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平面另加0.5m)以立方米计算。
6.钻(冲)孔灌注桩和旋挖桩分成孔、灌芯、入岩工程量计算。
(1)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桩成孔工程量按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成孔长度为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的长度。
(2)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桩截面积计算,桩长=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如设计图纸未注明超灌长度,则超灌长度按500mm计算。
(3)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桩入岩工程量按入岩部份的体积计算。
(4)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冲)孔成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7.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和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和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按桩长乘以设计桩截面以立方米计算,桩长=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如设计图纸未注明超灌长度,则超灌长度按500mm计算。
8.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桩成孔按设计桩截面积(桩径=桩芯+护壁)乘以挖孔深度加上桩的扩大头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灌注桩芯混凝土按设计桩芯的截面积乘以桩芯的深度(设计桩长+设计超灌长度)加上桩的扩大头增加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人工挖孔桩入岩工程量按入岩部份的体积计算。
9.深层搅拌桩按设计截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按立方米计算。
10.高压旋喷水泥桩按设计图示尺寸桩体长度以米计算。
11.打拔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12.压力灌浆微型桩按设计区分不同直径按主杆桩体长度以米计算。
13.地下连续墙。
(1)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立方米计算。
(2)锁口管接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段计算;工字形钢板接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理论质量以质量计算。
14.地基强夯按设计图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
15.锚杆钻孔灌浆、砂浆土钉按入土(岩)深度以米计算。锚筋按本定额G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16.喷射混凝土护坡按护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7.高压定喷防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8.凿(截)桩头的工程量的计算。
(1)桩头钢筋截断按钢筋根数计算。
(2)凿桩头按设计图示尺寸或施工规范规定应凿除的部分,以立方米计算。
(3)凿除人工挖孔桩护壁、水泥粉煤灰桩(CFG)工程量按需凿除的实体体积计算。
(4)机械切割预制管桩,按桩头个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