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册说明
一、《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项目中的通风、空调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3.《采暖空调设计选用手册》;
4. 2008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分册;
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9-2000;
6.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
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
9.《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10.《风管支吊架图集》08K132;
11.《风机盘管安装》01(03)K403;
12.《风阀选用与安装》07K120。
三、通风设备、除尘设备为专供通风工程配套的各种风机及除尘设备。其他工业用风机(如热力设备用风机)及除尘设备安装应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四、空调系统中管道配管、阀门安装执行《给排水、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五、通风、空调的刷油、防腐蚀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1.普通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仅内面刷油定额乘以系数1.2,内、外面均刷油定额乘以系数1. 10(其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支架已包括在此系数内)。
2.普通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 15。
3.风管的法兰、吊托支架、设备支架、设备部件、风帽、罩类已含除微锈和刷两遍防锈漆费用。实际刷油超过两遍的,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已勘正删除原第4点,勘误文件)
4.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者,执行相应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粘结材料,人工乘以系数0.5。
5.必须在加工厂预制的风管及部件,其由加工厂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可按实计算。
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3%计算。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

注:高层建筑增加费全部为人工费。
3.操作高度增加费:本册定额操作物高度是按距离楼地面6m考虑的,超过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计取。
4.地下室(暗室)施工增加费计算标准:

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七、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凡未按制作和安装分别列出的,其制作费与安装费的比例可按下表划分(下表中未列有的章节,是指其章节中的定额已单独列出制作、安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或定额仅含安装费,其产品是直接向厂家采购的成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