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册说明
一、《建筑智能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智能大厦、智能小区新建和扩建项目中智能化系统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
1.《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
2.《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 50359-2012
3.《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 506062010
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5. 2008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分册;
6.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
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
三、本册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电源线、电缆、控制电缆敷设、电缆托架铁架制作、线槽、桥架安装、电线管敷设、电缆沟工程、电缆保护管敷设以及UPS电源及附属设施安装,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内容。
电视、电话、信息插座以及探测器、模块、按钮等安装定额不含预留线,按下表另行计算:
电视、电话、信息插座以及探测器、模块、按钮等的预留线 单位:个
2.通信设备安装及移动通信设备安装,执行《通信设备工程》相关内容。
3.第三方系统调试费及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应在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其他费中单独计算,由建设单位和检验试验机构另行计算。
四、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
注:高层增加费全部为人工费。
3.操作高度增加费:安装高度按距离楼面或地面5m考虑的,超出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
4.本册定额所涉及到的系统试运行(除特殊专业外)是按连续无故障运行120h考虑的,超出时费用另行计算。
5.地下室(暗室)施工增加费计算标准:
6.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7.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