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淤泥、流砂运输定额按即挖即运考虑。对没有即时运走的,经凉晒后的淤泥、流砂按运一般土方子目计算。
2.爆破材料运距及损耗:本章节爆破材料场内运输距离为2 km,损耗率为2%。
3.采用加盖自卸汽车运土时,增加加盖摊销费5元/100m3。
4.基础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应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
5. 定额说明第(7)条规定挖掘机挖(填)土方工程量小于 2000m3时,定额乘以系数1.1,指的是单挖或边挖边运的情况,如运输需套用 自卸汽车运土方每增 1km运距子目时,该子目不再乘以相应系数。
6.如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工程量小于 2000m3时,应按土方工程定额说明第(7)和(11)条规定定额应乘以以下系数:人工×1.1,挖掘机 × (1+0.1+0.2),其余机械×1.1。
7.机械挖土坑内作业、坑上作业怎样区分:
机械挖土从设计室外地坪起至基础底,机械一直在坑内作业,并设有机械上坡道(或采用其他措施运 送机械)称坑内作业;相反机械一直在室外地坪上作业 (不下坑》称坑上作业。
开挖时没有形成坑,虽然是在设计室外地坪(坑上)挖土,继续挖土时机械随坑深在坑内作业,称坑内作业。
8.大型土方开挖时,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应分两种情况:(1)若坡道设在坑内则不增加土方工程量。(2) 若坡道设在坑外则增加的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计算。
9. 机械挖土中的配合人工挖土方按以下规定使用表 A.1-1 和表 A.1-2:
机械挖土人工辅助开挖土方,这部分土方按人工挖土方(深度 1.5m 以内)相应定额乘以 1.5 系数后,土方外运分不同的施工方法按以下办法计算:
(1)用人工将土运至地面,应按表 A.1-1 人工费乘以相应系数(不扣除1.5m以内的深度和工程量)。
(2)机械挖(装)运,套机械挖(装)运一、二类土定额。
(3)从坑内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卷扬机、塔吊、葫芦吊等)向外提土者,按机械提土定额执行,实际使用机械不同时,不得换算。
10.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中“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的防水层做法具体指防水砂浆、涂聚氨脂、卷材等。
11. 机械回填土:采用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至施工现场,再用推土机推土回填;套价时套用了机械挖运子目后,不能再套推土机推土子目。因为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子目中已包含相应的推土机合班含量。
12. 挖掘机挖土定额子目中的推土机是按正常的施工组合配套设置的。实际施工中未使用推土机时,不扣减推土机合班含量,其他机械设备台班含量也不得增加,推土机进退场费不得计算。
13.“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 ......”中所指机械单指挖掘机。推士机、洒水车不能乘以该系数。
14.定额说明表 A.1-3系数表中无装载机,因为装载机装运土方定额子目不分土壤类别,综合考虑,不用乘调整系数。
15. 石方控制爆破和一般浅眼石方爆破的不同处在于:石方控制爆破是为了保护周围建筑物的安全,采用多打眼少装药的爆破方式,加密了孔的间排距,增加了孔口堵塞长度,爆区用土袋、荆笆作覆盖防护。石方控制爆破通常在距爆破工程爆区 300m 以内有建筑物或重要设施情况下可执行。
16.人工凿平基、沟槽、基坑子目按深度 1.5m以内考虑,深度超过 1. 5m, 需从坑内运至坑外者,采用双《单)轮车、人力运输的,按相应的石方运输子目执行,垂直深度每 1 m折合水平运距 7m 计算,工程量及垂直运输高度均不扣除 1.5m 以内的深度和工程量;采用机械挖运的,套相应的机械挖运定额;采用垂直运输机械运输的,套 A1-210子目。
17.计算机械挖运土方量的 ‘挖方区 重心”和“回填区 重心”:
(1)“挖方区 重心”是指单位工程中 总挖方量的重心点,或单位工程分区挖方量的重心点;
(2)“回填区重心,是指土方回填区总量的重心点,或多处土方回填区的重心点;
例如某单位工程采用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部分运至回填区作为场地、填土方,部分运至卸土区,暂存将作为单位工程往回运作为回填。如图所示。
A一挖方区重心点(找总挖方量求出重心点)
B一填土区重心点(按总填土方量求出重心点)
C一卸土区重心点(按总卸土方量求出重心点)
A—B最短距离 270m;A--C 最短距离 17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