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本费用定额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令4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目标,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2. 本费用定额与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配套执行。
3.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文明施工费和安全施工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环境保护费用和临时设施费不能低于费率区间。
4. 规费、税金是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应按本定额规定执行。养老保险费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劳动保险费机构统收统支,调配使用。
一、建筑拆除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
建筑拆除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其他项目费、规费、税前项目费和五项税费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基本工资: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 工资性补贴: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 辅助工资: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 福利费: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 劳动保护费: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生产工人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 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 材料运杂费: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 运输损耗费: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 采购及保管费: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等。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 折旧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 大修理费: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 经常修理费: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一般施工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一般施工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件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场地或由一施工场地运至另一施工场地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 人工费: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 燃料动力费: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二)措施费
措施费内容包括技术措施费和其他措施费。
1. 技术措施费
(1) 通用项目
① 脚手架费: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② 支架费: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木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③ 二次搬运费: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④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 爆破项目
爆破工程属于特种技术工程,应将以下项目列入措施费中。
① 爆破安全防护措施
表5.1.1 爆破安全防护措施项目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爆破
监测
|
爆破振动、冲击波、噪声及其他监测项目
|
采用爆破振动、压力或噪声专用检测设备和分析软件,
仪器有校准合格证、标定证书
|
减震
措施
|
减震沟
|
可在爆源或保护对象边缘开挖,应具有一定的深度
|
减震孔
|
可在爆源边缘布置,减震孔深度不小于爆破孔深度
|
预裂缝
|
可在爆源边缘布置,预裂缝深度不小于爆破孔深度
|
保护对象必要的抗震性加固及垫层措施
|
临时性或永久性加固
|
冲击波
防护
|
阻波墙
|
可采用砖墙、石墙等,墙体应有一定高度和强度,防止
恶劣天气的破坏。水下气泡帷幕。
|
阻波帘
|
可采用胶皮、木板、铁板等材料制作
|
降低爆
破噪声
|
裸露爆破器材覆盖
|
覆盖材料包括:砂袋、木板、铁板等
|
粉尘
防护
|
覆盖
|
覆盖材料包括:水袋等
|
遮挡
|
对防护对象封闭处理,设置水雾幕遮挡
|
洒水
|
在爆源附近设置喷洒水系统
|
有害
气体
防护
|
预测
|
炸药爆炸有害气体含量试验分析
|
监测
|
采用专用检测设备和分析软件,仪器有校准合格证
|
滚跳石
防护
|
挡墙
|
可采用砂包挡墙、砌石挡墙等
|
排架
|
可采用钢管排架、木排架、竹排架等
|
挂网
|
材料包括:尼龙网、铁丝网、竹笆、小板、铁板等
|
截石沟
|
可在爆源至保护对象区间的不同位置设置,截石沟应具
有一定的深度和宽度
|
滚石区加固
|
可采用喷锚加固或其它加固措施
|
其他
|
|
|
注:爆破工程发生的交通管制、医护应急、消费应急等所需费用,可在其他项目下列项计取。
计费方法: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及防护手段,参照工程所在地一般采用的方法及使用的材料,按实计算。
② 试验爆破工程设计及施工费
是指根据试验方案及试验爆破工程的规模,设计、施工试验爆破工程的费用。
2. 其他措施费
(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具体内容详见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我区有关补充规定。
(2) 雨季施工增加费:在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
(3) 特殊保健费: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放射性物质区域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保健费,与建设单位职工享受同等特殊保健津贴。
(4) 停工窝工损失费:建筑安装施工企业进入现场后,由于设计变更、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不包括周期性停水、停电)以及按规定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的原因造成的、现场调剂不了的停工、窝工损失费用。
(5) 机械台班停滞费: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机械停滞所发生的费用。
(6) 暗室施工增加费:在地下室(或暗室)内进行施工时所发生的照明费、照明设备摊销费及人工降效费。
(7)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根据各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用项目。
(三)管理费
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管理人员工资: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 办公费: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l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 差旅交通费: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及牌照费等。
4. 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 工具用具使用费: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 劳动保险费: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长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 工会经费: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 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 财产保险费: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 财务费: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 税金: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 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四)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五)其他项目费
1. 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六)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1. 工程排污费
工程排污费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 社会保障费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等。
(1) 养老保险费: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 失业保险费: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 医疗保险费: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5. 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七)税前项目费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不需套用定额,可直接通过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信息》上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报价或自行报价的工程实体项目,该项目报价已含除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八)五项税费
五项税费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广西防洪保安费等。
二、建筑拆除工程费用计价程序
表5.2.1 建筑拆除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
(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程序
|
1
1.1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
费)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的工程量×相应消耗量
定额人、材、机消耗量×人、材、机单价)
|
2
2.1
2.1.1
2.2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技术措施费用计价小计
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其他措施费用计价小计
|
<2.1>+<2.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项目工程内容的工程量X相应消耗量定
额人、材、机消耗量×人、材、机单价)
∑(<1.1>+<2.1.1>)X相应费率或按有关规定计算
|
3
|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按有关规定计算
|
4
4.1
4.2
|
规费
养老保险费
其他
|
<4.1>+<4.2>
[<1>+<2>+<3>]×相应费率
[<1)+<2>+<3>]×相应费率
|
5
|
税前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按有关规定计算
|
6
|
税金
|
[<1>+<2>+<3>+<4>+<5>]×相应费率
|
7
|
工程总造价
|
<1>+<2>+<3>+<4>+<5>+<6>
|
8
|
扣除养老保险费后的工程造价
|
<7>-<4.1>
|
注:“<>” 内的数字均为表中对应的序号。
表5.2.2 建筑拆除工程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程序
|
1
1.1
|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计价合计
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
∑(分部分项定额子目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定额子目工程量X相应消耗量定额人、材、机
消耗量×人、材、机单价)
|
2
2.1
2.1.1
2.2
|
措施项目工程费用计价合计
技术措施费用计价小计
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其他措施费用计价小计
|
<2.1>+<2.2>
∑(技术措施项目定额子目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技术措施项目定额子目工程量×相应消耗量定额人、
材、机消耗量×人、材、机单价)
∑(<1.1>+<2.1.1>)×相应费率或按有关规定计算
|
3
|
其他项目费计价合计
|
按有关规定计算
|
4
4.1
4.2
|
规费
养老保险费
其他
|
<4.1>+<4.2>
[<1>+<2>+<3>]×相应费率
[<1>+<2>+<3>]×相应费率
|
5
|
税前项目费计价合计
|
按有关规定计算
|
6
|
税金
|
[<1>+<2>+<3>+<4>+<5>]×相应费率
|
7
|
工程总造价
|
<1>+<2>+<3>+<4>+<5>+<6>
|
8
|
扣除养老保险费的工程造价
|
<7>-<4.1>
|
注:“<>” 内的数字均为表中对应的序号。
表5.2.3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成表
序号
|
分部分项及技术措施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
组成
内容
|
计算程序
|
序
号
|
费用项目的
组成
|
计 算 方 法
|
以人材机费用为取费基础
|
A
|
人工费
|
<1>
_________________
清单项目工程量
|
1
|
人工费
|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
的工程量×相应的消耗量定额中人工含量×
相应人工单价)
|
B
|
材料费
|
<2>
_________________
清单项目工程量
|
2
|
材料费
|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
的工程量×相应的消耗量定额中材料含量×
相应材料单价)
|
C
|
机械费
|
<3>
_________________
清单项目工程量
|
3
|
机械费
|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
的工程量×相应的消耗量定额中机械含量×
相应机械单价)
|
D
|
管理费
|
<4>
_________________
清单项目工程量
|
4
|
管理费
|
∑定额管理费
|
E
|
利润
|
<5>
_________________
清单项目工程量
|
5
|
利润
|
∑定额利润
|
小计
|
<A>+<B>+<C>+<D>+<E>
|
注: 内的数字均为表中对应的序号。
表5.2.4 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组成表
序号
|
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
|
组成
内容
|
计
算 方 法
|
以人材机费用为取费基础
|
A
|
人工费
|
∑消耗量定额子目人工含量×相应人工单价
|
B
|
材料费
|
∑消耗量定额子目材料含量×相应材料单价
|
C
|
机械费
|
∑消耗量定额子目机械台班含量×相应机械单价
|
D
|
管理费
|
(<A>+<B>+<C>)×管理费费率
|
E
|
利润
|
(<A>+<B>+<C>)×利润费率
|
小计
|
<A>+<B>+<C>+<D>+<E>
|
三、建筑拆除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一)建筑拆除工程费用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的程序计算。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指直接工程费及施工技术措施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中不包括机上人工,机械费中不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二)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按分部分项项目及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计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相应单价计算。
(三)措施费项目应根据本定额或措施项目清单,结合工程实际确定。本定额未包括的其他措施费项目,发承包双方可自行补充或约定。
(四)施工组织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等时,原则上按弹性区间费率的中值计取,特殊工程计价时可根据工程投资规模、技术含量、复杂程度在规定的区间内选择相应的费率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投标报价时,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企业可参考弹性区间费率自主确定。
四、建筑拆除工程取费费率
(一)建筑拆除工程的其他措施费费率
表5.4.1 建筑拆除工程的其他措施费费率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数
|
费率(%)或标准
|
1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1.建筑拆除工程:∑(分部分项、技术措
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
2.00
|
2
|
雨季施工增加费
|
0.25
|
3
|
暗室施工增加费
|
暗室施工人工费
|
25
|
4
|
机械台班停滞费
|
签证机械停滞台班×机械停滞台班费
|
系数1.10
|
5
|
停工窝工人工补贴
|
停工窝工人工工日
|
21元/工日
|
6
|
特殊保健费
|
厂区(车间)内施工项目的定额人工费
|
厂区内:10.00
车间内:20.00
|
7
|
其他
|
按有关规定计算
|
注:“雨季施工增加费”只适用于露天作业工程。
(二) 建筑拆除工程的管理费与利润费率
表5.4.2 建筑拆除工程的管理费与利泣费率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数
|
管理费费率(%)
|
利润费率(%)
|
1
|
建筑拆除工程
|
建筑拆除工程:∑(分部分项、
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
械费)。
|
6.05~9.07
|
0~5.00
|
(三) 建筑拆除工程的规费费率
表5.4.3 建筑拆除工程的规费费率表
编号
|
费用项目名称
|
计算基数
|
费率(%)
|
1
|
养老保险费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
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费合计(或
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措施项目费合计+
其他项目费合计)
|
4.08
|
2
|
其他
|
工程排污费
|
3.65
|
0.13
|
失业保险费
|
0.40
|
医疗保险费
|
1.63
|
住房公积金
|
1.02
|
危险作业意
外伤害保险
|
0.31
|
工伤保险费
|
0.16
|
(四) 建筑拆除工程五项税(费)取费费率
表5.4.4 取费费率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数
|
费率(%)
|
市区
|
城(镇)
|
其他
|
五项税(费)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
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费合
计+规费(或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
措施项目费合计+其他项目费合计+
规费)
|
3.56
|
3.50
|
3.37
|
其
中
|
1.营业税
|
3.11
|
3.05
|
2.94
|
2.城市维护建设税
|
0.22
|
0.22
|
0.21
|
3.教育附加费
|
0.10
|
0.10
|
0.09
|
4.地方教育附加费
|
0.03
|
0.O3
|
0.03
|
5.广西防洪保安费
|
0.10
|
0.10
|
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