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交规划[2008]131号) |
山东省交通厅文件
鲁交规划﹝2008﹞13l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2007年公布施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 - 2007)及《公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 - 01 - 2007)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 - 02 - 2007).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 - 03 - 2007)等,现结合我省实际.省交通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公路工程概算顸算编制补充现定》.现随文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五日
山东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依据,合理确定概算预算.根据交通部2007年第33 号公告公布施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 - 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 - 01 - 2007)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 - 02 - 2007).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 - 03 - 2007 )(以下简称 :《新编制办法》、《新定额》)等,并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山东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 本补充规定适用于山东省新建和改、扩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养护大、 中修工程应参照执行。
(二)概、预算的费用组成及编制均执行部颁《新编制办法》规定.概、 预算项目应按项目表的序列及内容编制, 一、 二、 三部分和 “项" 的序号保留不变,目,节、细目可根据项实际予以增减,并依次排列。
(三)概、预算文件应由编制人.复核人签字并加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印章。
(四)概.预算编制说明应严格按照《新编制办法》要求编写。
(五)公路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应执行工程所在地统一定额及相应其他工程费、间接费定额,但其他费用应按《新编制办法》中的项目划分及计算方法编制。
二.直接费
(一)人工费
根据有关规定和定额水平测算,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编制概、预算时,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采用 46.06 元/工日。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发放工人工资的标准。
(二)材料费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x (1+场外运输损耗率)x (1+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回收价值
l. 材料原价
(1)外购材料,国家、地方工业产品按产品出厂价格或供销部门供应价格计算,根据具体情况加计供销部门手续费扣包装费。若供应情况、交货条件不明确时,可采用当地规定价格计算。
(2)地方性材料。按照实际调查价格或当地主管部门规定预算价格计算。
(3)自采材料。按照定额中开采单价加上辅助生产间接费和矿产资源税(如有)计算。
2.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保管费按《新编制办法》执行。
(三) 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 - 03 - 2007 )计算,台班费用定额中不受费用应直接采用定额数据,可变费用中的人工工日数及动力燃料消耗量,应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数值为准,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本补充办法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动力燃料费用按材料帮的有关规定计算。
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按下式计算:
台班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养路费(元/吨﹒月)x计算吨位(T)X 12/年工作台班+ 车船使用税(元/吨﹒年)X计算吨位(T)/年工作台班.
养路费、车船使用税按我省相关现定执行。
(四)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
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系指工程项目在沿海地区施工受海风、海浪、潮汐影响,导致人工、机械效率降低等原因而所增加的费用。
我省适用范围包括威海市. 青岛市 (平度、莱西除外) ,烟台市(莱阳、栖霞除外),潍坊市寒亭区,寿光市,昌邑市,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东营市(不包括利津县),滨州市无棣县,沾化县。
(五) 其他工程费
其他工程费中的临时设施费、施工辅助费按下表执行。
临时设施费费率表(%)
工程类别 |
公里等级 |
||
高速及一级公路 |
二级公路 |
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 |
|
人工土方 |
1.57 |
1.413 |
1.099 |
机械土方 |
1.42 |
1.278 |
0.994 |
汽车运输 |
0.92 |
0.828 |
0.644 |
人工石方 |
1.60 |
1.440 |
1.120 |
机械石方 |
1.97 |
1.773 |
1.379 |
高级路面 |
1.92 |
1.728 |
1.344 |
其他路面 |
1.87 |
1.683 |
1.309 |
构造物І |
2.65 |
2.385 |
1.855 |
构造物ІІ |
3.14 |
2.826 |
2.198 |
构造物ІІІ |
5.81 |
5.229 |
4.067 |
技术复杂大桥 |
2.92 |
2.628 |
2.044 |
隧道 |
2.57 |
2.313 |
1.799 |
钢材及钢结构 |
2.48 |
2.323 |
1.736 |
施工辅助费费率表(%)
工程类别 |
公里等级 |
||
高速及一级公路 |
二级公路 |
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 |
|
人工土方 |
0.89 |
0.801 |
0.623 |
机械土方 |
0.49 |
0.441 |
0.343 |
汽车运输 |
0.16 |
0.144 |
0.112 |
人工石方 |
0.85 |
0.765 |
0.595 |
机械石方 |
0.46 |
0.414 |
0.322 |
高级路面 |
0.80 |
0.720 |
0.560 |
其他路面 |
0.74 |
0.666 |
0.518 |
构造物І |
1.30 |
1.170 |
0.910 |
构造物ІІ |
1.56 |
1.404 |
1.092 |
构造物ІІІ |
3.03 |
2.727 |
2.121 |
技术复杂大桥 |
1.68 |
1.512 |
1.176 |
隧道 |
1.23 |
1.107 |
0.861 |
钢材及钢结构 |
0.56 |
0.504 |
0.392 |
三.间接费
(一)规费
规费系指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相关费用(简称规费),根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考虑规费费率仅作为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编制概、预算时规费计算标准的实际,间接费中约规费费率取定为4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含生育保险l%),住房公积金12%,工伤保险费l%。
各项规费以各类工程人工费之和为基数。
(二)间接费
间接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财务费费率按下表执行.
企业管理费基本费率表(%)
工程类别 |
公里等级 |
||
高速及一级公路 |
二级公路 |
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 |
|
人工土方 |
3.36 |
3.024 |
2.352 |
机械土方 |
3.26 |
2.934 |
2.282 |
汽车运输 |
1.44 |
1.296 |
1.008 |
人工石方 |
3.45 |
3.105 |
2.415 |
机械石方 |
3.28 |
2.952 |
2.296 |
高级路面 |
1.91 |
1.719 |
1.337 |
其他路面 |
3.28 |
2.952 |
2.296 |
构造物І |
4.44 |
3.996 |
3.108 |
构造物ІІ |
5.53 |
4.977 |
3.871 |
构造物ІІІ |
9.79 |
8.811 |
6.853 |
技术复杂大桥 |
4.72 |
4.248 |
3.304 |
隧道 |
4.22 |
3.798 |
2.954 |
钢材及钢结构 |
2.42 |
2.178 |
1.694 |
财务费用费率表(%)
工程类别 |
公里等级 |
||
高速及一级公路 |
二级公路 |
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 |
|
人工土方 |
0.23 |
0.207 |
0.161 |
机械土方 |
0.21 |
0.189 |
0.147 |
汽车运输 |
0.21 |
0.189 |
0.147 |
人工石方 |
0.22 |
0.198 |
0.154 |
机械石方 |
0.20 |
0.180 |
0.140 |
高级路面 |
0.27 |
0.243 |
0.189 |
其他路面 |
0.30 |
0.270 |
0.210 |
构造物І |
0.37 |
0.333 |
0.259 |
构造物ІІ |
0.40 |
0.360 |
0.280 |
构造物ІІІ |
0.82 |
0.738 |
0.574 |
技术复杂大桥 |
0.46 |
0.414 |
0.322 |
隧道 |
0.39 |
0.351 |
0.273 |
钢材及钢结构 |
0.48 |
0.432 |
0.336 |
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
按国家和省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生产人员培训费
定员计算参考标准
机构名称 |
数量(处) |
人员数量(人) |
备注 |
管理处 |
1 |
管辖路段长度X0.5 |
每处原则25人 |
通信监控分中心 |
1 |
8 |
|
收费站 |
1 |
收费车道数X5+10 |
|
养护工区 |
1 |
5 |
|
隧道管理所 |
1 |
管辖隧道数X2+25 |
|
路政大队 |
1 |
管辖路段长度X0.3 |
每队原则15人 |
定员计算参考标准仅作为编制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时计算生产人员培训费的参考,培训费用标准2000元/人。
五.其它
(一) 自2008年7 月 1日起,我省编制公路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新编制办法》。《新定额》和本补充规定.
(二)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仍沿用原计价依据.
(三 ) 本补充规定由省厅负责管理和解释. 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由山东省交通工程定额管理站负责.
主题词:规划 公路 概预算 通知
山东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8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