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交办发[2012]45号) |
宁夏交通运输厅关于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M20-2011)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M21-2011)的通知
宁交办发[2012]45号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82号公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M20-2011)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M21-2011),自2012年1月1日施行,原《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交公路发[1996]611号)同时废止,为贯彻执行好新办法和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采用统一的人工费标准,人工费单价为63.90元/工日,人工费单价标准仅作为编制估算、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人工费标准今后将根据有关规定适时调整并发布。
二、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标准为38.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6.7%,住房公积金8.5%,工伤保险费1%。
三、其他工程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均按《估算编制办法》费率执行。
四、2012年1月1日后上报的投资估算应按本规定执行,对已审批的项目仍执行原有关规定。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执行过程中若有建议请函告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