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交运综[2011]259号) |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
琼交运综[2011]259号
省公路管理局、各市县交通运输局、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省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适应省政府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根据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发[2010]186号)及我省相关补充规定(琼交规财[2009]11号),经研究,现对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费工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海南省公路工程概预算人工工日单价全省统一按56.77元/工日标准执行。公路工程机械(含工程船舶)台班定额中人工工日单价按本工日单价执行。
二、 人工工日单价仅作为编制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三、 自2011年5月1日起,海南省公路工程新建(包括改、扩建工程)项目和养护工程的概算、预算编制应按本通知执行。之前已编制的项目,仍按琼交规财[2009]11号文的规定执行。
四、 2011年5月1日之前已批准(审查)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以及完成招标的清单预算不再调整。
五、 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