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排水工程

   

1.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的挖基费用按人工挖截水沟、排水沟定额计算,其他排水工程的挖基费用按第一节土、石方工程的相关定额计算。

 2.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定额均未包括垫层的费用,需要时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3.雨水箅子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抽换定额中铸铁箅子的消耗。

 4.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本章定额砌筑工程的工程量为砌体的实际体积,包括构成砌体的砂浆体积。

(2) 本章定额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工程量为预制构件的实际体积,不包括预制构件中空心部分的体积。

(3) 挖截水沟、排水沟的工程量为设计水沟断面积乘以水沟长度与水沟圬工体积之和。

(4) 路基盲沟的工程量为设计设置盲沟的长度。

(5) 轻型井点降水定额按50根井管为一套,不足50根的按一套计算。井点使用天数按日历天数计算,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