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路面基层及垫层

   

1.各类稳定土基层、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基层的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填隙碎石一层的压实厚度在12cm以内,垫层、其他种类的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厚度在20cm以内,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如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行分层拌和、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1000m2增加3个工日。

2.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材料消耗系按一定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不同时,有关材料可按下式进行换算:

Ci[CdBd×(HH0)]×Li/Ld

式中:

Ci──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

     Cd──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

      Bd──定额中压实厚度每增减1cm的材料数量;

      H0──定额的基本压实厚度;

       H──设计的压实厚度;

      Ld──定额中标明的材料百分率;

      Li──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例】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为:石灰∶粉煤灰∶碎石=51580,基本压实厚度为15cm;设计配合比为:石灰∶

粉煤灰∶碎石=41185,设计压实厚度为16cm。各种材料调整后的数量为:

生石灰:[15.8291.055×(1615)]×4/513.507(t)

粉煤灰:[63.314.22×(1615)]×11/1549.52(m3)

  石:[164.8910.99×(1615)]×85/80186.87(m3)

3.人工沿路翻拌和筛拌稳定土混合料定额中均已包括土的过筛工消耗,因此,土的预算价格中不应再计算过筛费用。

 4.本节定额中土的预算价格,按材料采集及加工和材料运输定额中的有关项目计算。

5.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碎石土、砂砾土系指天然碎石土和天然砂砾土。

6.各类稳定土底基层采用稳定土基层定额时,每1000m2路面减少1215t光轮压路机0.18台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