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6]611 号)自发布实施以来,对我 国公路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安全、耐久、节约、和谐”理念的不断深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原编制办法和估算指标 已不能满足实际要求。为此,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 2009 年度公路工程标准修订项目计 划的通知》(厅公路字[2009]190 号)要求,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主编单位,负责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及《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的修订工作。

 

 

本次修订得到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的大力支持,编制组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估算中各项费用组成、费用计算方法、指 标子目划分等进行了系统研究,在全面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复核、审核并测算了估算水平。

 

修订后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由总则、投资估算编制办法、投资估算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及附录组成。本次修订对费用组成、费用计算、人工费计算进行了较 大的调整。在直接费中增加“施工标准化与安全措施费”,在间接费中增加“规费”,将“工程保险费”列入预备费。费用计算基数采用“人工费”、“直接工程费”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不再使用“定额基价”计算。

 

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中注意总结经验,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函告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交通公路定额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85 号德胜国际 A 320,邮编 100088, 电话:010-8201707582017076),以便下次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晏        彭维和

 

 

 

 

 

 

 

 

 

 

 

 

 

 

 

 

 

 

 

 

 

 

 

 

 

 

 

III


                                             公路工程估算编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