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交造价[2012]207号)

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执行中有关事项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湘交造价〔2012207

 

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执行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的公告》(2011年第8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执行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人工费: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投资估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人工费单价(含机械工)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湖南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人工工日单价及规费的通知》(湘交造价[2011]124号)规定为57.59/工日。今后将按国家人工工资政策的变化及时测算并发布。

二、其他工程费、间接费(不含规费)和利润、税金、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费用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执行。规费的取费标准见下表:

费用名称

新建和改建公路

规费

养老保险费

20%

失业保险费

2%

医疗保险费

7.20%

住房公积金

9%

工伤保险费

0.90%

三、绿化工程指标:根据《公路工程估算指标》规定,绿化工程指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在湖南省公路绿化工程估算指标正式发布之前,我省公路绿化工程估算指标暂按以下标准执行:

《湖南省公路绿化工程估算指标》(暂行)

(一)高速公路绿化工程估算指标

费用项目

中央分隔带

路侧

隧道

进出口

互通式立体交叉

公路附属

设施

2m

每增减1m

一般互通

枢纽互通

估算指标

12

万元/km

±3

万元/km

11.5

万元/km

10.5

万元/

65

万元/

230

万元/

72

万元/

(二)一、二、三、四级公路绿化工程估算指标

费用项目

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中央分隔带

路侧

隧道进出口

2m

每增减1m

估算指标

12

万元/km

±3   

 万元/km

11.5     万元/km

10.5

万元/

10

万元/km

8

万元/km

7

万元/km

说明:

1.本指标不包括公路边坡的生态防护工程及声屏障工程。路侧指标中已综合了路侧、取土场、弃土场、紧急停车带、平面交叉等绿化工程内容;公路附属设施指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监控分中心、停车区、休息区、景观区、治超站等;

2.以路线长度(km)为指标单位的费用项目,路线长度为扣除桥隧长度后的主线里程,但路侧绿化指标的路线长度为扣除桥隧及互通主线长度后的主线里程(互通主线桥长不得重复扣除),且包含双侧绿化;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的连接线应根据公路等级选用相应的指标计算;

3.隧道进出口综合了隧道洞口三角区、洞口仰坡等绿化工程内容,分离式隧道工程量按单幅洞口数量计算,连拱隧道工程量只计一处进口、一处出口;

4.枢纽互通为分期或分段建设时,应按分摊比例乘相应系数;

5.一级公路路侧设置了分隔带的可参照中央分隔带的相关规定计算,双侧分隔带应按两倍路线主线路长度计算;

6.上表中一、二、三、四级公路均为新建工程标准,对于改建工程,应视对老路绿化工程的利用情况进行调整:利用率低于15%的不进行调整,利用率高于70%的按上表所列标准的50%计算;利用率在15%70%之间的按内插计算。

四、适用范围和时间:本通知自201211日起执行;凡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批准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投资估算不再进行调整。

 

 

 

 

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