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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造函[2009]26号)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结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20  浏览次数:24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9年04月21日 
 
各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公布辽宁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6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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