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4 其他装饰工程
说明
1.本定额中的材料品种、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2.本定额中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其他油漆、防火涂料按本定额A.13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3.柜类、货架定额中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它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货架、柜类图见本定额附录。
4.石板洗漱台定额中已包括挡板、吊沿板的石材用量,不另计算。
5.装饰线。
(1)木装饰线、石材装饰线、石膏装饰线均以成品安装为准。石材装饰线条磨边、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的单价中,不另计算。
(2)装饰线条以墙面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它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费乘以系数1.34。
②天棚面安装圆弧型装饰线条人工费乘以系数1.6,材料乘以系数1.1。
③墙面安装圆弧型装饰线条人工费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1。
④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费乘以系数1.8,材料乘以系数1.1。
6.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孔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7.栏杆、栏板、扶手、弯头。
(1)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栏杆、栏板、扶手造型图见定额附录。
(2)栏杆、栏板子目不包括扶手及弯头制作安装,扶手及弯头分别立项计算。
(3)未列弧形、螺旋形子目的栏杆、扶手子目,如用于弧形、螺旋形栏杆、扶手,按直形栏杆、扶手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其余不变。
(4)栏杆、栏板、扶手、弯头子目的材料规格、用量,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材料及人工、机械不变。
8.铸铁围墙栏杆不包括栏杆的面漆及压脚混凝土梁捣制,栏杆面漆及压脚混凝土梁按设计另立项目计算。
9.招牌、灯箱
(1)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上;沿雨蓬、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执行平面招牌复杂子目。
(2)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凹凸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3)招牌、广告牌的灯饰、灯光及配套机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
10.美术字。
(1)美术字均以成品安装固定为准。
(2)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
11.车库配件。
(1)橡胶减速带、橡胶车轮挡、橡胶防撞护角和车位锁均按成品编制。成品价中包含安装材料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柜类、货架。
(1)货架均按设计图示正立面面积(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以平方米计算。
(2)收银台、试衣间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其他项目按所示子目计量单位计算。
2.石板材洗漱台按设计图示台面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孔洞、挖弯、削角所占面积)。
3.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副、套(已勘正,勘误文件)或以延长米计算。
4.镜面玻璃安装按设计图示正立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压条、装饰线条、挂镜线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6.不锈钢旗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7.栏杆、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8.弯头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9.铸铁栏杆按设计图示安装铸铁栏杆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0.招牌、灯箱。
(1)平面招牌基层按设计图示正立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复杂形的凹凸造型部分亦不增减。
(2)沿雨蓬、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执行平面招牌复杂型项目,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箱式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设计图示外围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它艺术装潢等均另行计算。
(4)灯箱的面层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1.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12.车库配件。
(1)橡胶减速带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橡胶车轮挡、橡胶防撞护角、车位锁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或把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