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自动感应洗车装置安装,垃圾破碎机安装,垃圾卸料门及车辆感应器安装,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安装,生活垃圾焚烧炉安装,烟气净化处理设备安装,除臭装置设备安装,计量设备安装,共8节。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中的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灰渣处理系统、飞灰输送和储存系统、电气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热力系统汽水管道安装及油漆、防腐、炉墙砌筑及保温系统、供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燃油供应、消防、通风空调等配套设备以及水压试验、风压试验、烘炉、煮炉、酸洗、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门调整等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三、本章定额已包括设备单体调试和试运行费用。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测试与试验等调试工程,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设备安装脚手架搭拆费用,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五、设备安装包括及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1.自动感应洗车装置安装
工程范围:设备搬运、开箱、清点、编号、分类复核、基础验收、中心线校核、垫铁配制、配合二次灌浆。
2.垃圾破碎机安装
工程范围:电动或液压双轴破碎机机架底座、活动齿轮、润滑系统、液压管路、随设备供应的梯子、平台栏杆的安装。大件垃圾破碎机底座、切断机具、润滑系统、液压管路、随设备供应的梯子、平台、栏杆安装。
未包括的工程范围:电动机检查接线。
3.垃圾卸料门及车辆感应器安装
工程范围:成套卸料门及门框电液推杆或驱动装置预埋件附件及紧固件的安装。车辆感应器定位切槽、下线、固定等安装。
未包括的工程范围:卸料门的指示灯控制台、就地控制箱动力柜、限位开关的安装,卸料门表面涂装由厂家负责。
4.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安装
工程范围:大车、小车行走机构和垃圾抓斗的检查,车梁、行走机构、抓斗及其他附件如本体平台扶梯等安装。
未包括的工程范围:起重机设备安装脚手架搭拆、轨道安装、垃圾抓斗控制系统的安装。
5.生活垃圾焚烧炉安装
(1)垃圾进料斗及溜槽安装
工程范围:垃圾料斗、垃圾料斗支架、料斗盖驱动装置、架桥破解装置、垃圾溜槽的安装。
(2)液压推杆给料装置安装
工程范围:液压推杆给料装置整体安装和传动机构的检查组合、固定、安装推料器、液压缸、料位探测器支架的固定、安装。
未包括的工程范围:料位探测器的检查、组合、安装。
(3)垃圾焚烧炉炉排安装
工程范围:干炉排炉、排燃烬炉、排炉排液压驱动装置、润滑设备配管及阀门、炉排冷却设备、炉排驱动装置(电磁阀组)及其附件的安装。
按照垃圾焚烧炉炉排散件到货,现场拼装考虑,如果厂家已经部分拼装完成,大件到货,现场组装,则材料消耗量不变,人工消耗量和机械消耗量可以相应调整。
(4)炉排下渣斗安装
工程范围:炉排下部漏渣斗、渣斗溜管、漏渣挡板、漏渣斗用气缸、一次风集管、落渣管风室及风室下通道等的安装。
(5)除渣装置安装
工程范围:除法机安装在禁烧炉护后下部,采用液压驱动方式,内容包括除渣机、液压油缸、控制水箱、控制水阀等的安装。
(6)液压站安装
工程范围:成套液压装置包括液压泵、油箱、液压油冷却器、温度开关、就地型温度计、液位开关、就地型液位计、设备本体管道及附件等安装。
未包括的工程范围:设备本体以外的液压管道及阀门的安装。
(7)燃烧装置安装
工程范围:燃烧器装置包括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内容分别包括燃烧器本体及支架、高能点火装置、火焰检测装置、隔离门及其支吊架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程范围:管路及阀门系统、就地柜、风机、消音器、电源电缆、通讯电缆及附件等安装。
(8)清灰装置安装
①振打清灰装置
工程范围:电机、减速机、转轴、振打锤、传动杆密封装置内部振打杆的安装。
②激波式清灰装置
工程范围:可燃气混合装置、放水阀、对夹止回阀、火焰导管、旋转集箱、脉冲罐等的安装。
6.烟气净化处理设备安装
(1)喷雾反应塔安装
工程范围:雾化器及其清洗装置和冷却装置、反应塔本体(含顶部蜗壳、钢结构、平台扶梯)、灰斗及其破桥装置和出灰装詈阀门灰斗拌热装置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程范围基础预埋框架地脚螺栓、支架底座的配制,不随设备供货而与设备连接的各种管道的安装、设备的衬里等。
(2)活性炭喷射系统安装
工程范围:活性炭仓、仓顶除尘器、破拱装置、活性炭储存和输送系统设备平台扶梯的组合、安装、随设备供货的管道、阀门、管件等的安装。
7.除臭装置设备安装
工程范围:设备、附件、底座螺栓开箱检查,吊装、找平、找正、支架的固定及安装。未包括的工程范围:不随设备供货而与设备连接的各种管道等的安装。
8.计量设备安装
工程范围:汽车衡配件组装、安装。
未包括的工程范围:防雨罩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以设备质量计算的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质量以“t”计算。二、生活垃圾焚烧炉本体质量以制造厂供货的金属质量为准,未包括设备的包装材料、运输加固件、炉墙及保温等的质量。
三、垃圾卸料门安装按门框外尺寸以“”计算,包括成套卸料门及门框、电液推杆或驱动装置、预埋件、附件及紧固件等。
四、除渣装置按设备质量以“t”计算,包括除渣机、液压油缸、控制水箱、控制水阀等。
五、炉排液压站按设备质量以“t”计算,包括液压泵油箱、液压油冷却器、设备本体管道及附件等
六、燃烧器装置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
七、振打清灰装置按设计数量以“点”计算。
八、激波式清灰装置按设计数量以“点”计算。九、喷雾反应塔系统按设备质量以“t”计算,包括雾化器及其清洗装置和冷却装置、反应塔本体(含顶部蜗壳、钢结构、平台扶梯)、灰斗及其破桥装置和出灰装置、阀门、灰斗拌热装置等。
十、活性炭喷射系练按设备质量以“t”计算,包括活性炭仓、仓顶除尘器、破拱装置、活性炭储存和输送系统设备平台扶梯,随设备供货的管道、阀门、管件等。
十一、除臭装置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
十二、除臭剂喷雾系统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包括溶液箱、高压泵等,未包括高压管道和雾化喷嘴、控制箱等。
十三、汽车衡安装根据工艺系统设计流程及设备出力,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