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定额所注明的砂浆种类、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换算,但人工、其他材料和机械用量不变。2.抹灰厚度,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子目中5+5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如设计抹灰砂浆厚度与定额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子目可以换算砂浆消耗量外,其他不作调整。
3.装饰天棚项目已包括3.6m以下简易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当高度超过3.6m需搭设脚手架时,可按本定额GA.14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计算,但100m2天棚应扣除周转板枋材0.016m3。
4.本定额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是按常用材料和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其中,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以系数0.85。
5.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或面层标高高差在200mm以内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面层标高高差在200mm以上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乘以系数1.1。
6.本定额中平面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的制作安装应按本定额相应子目执行。
7.龙骨、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另按本定额GA.12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8.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子目内,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天棚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的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圆弧型、拱形等天棚的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2)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3)檐口、天沟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天棚吊顶。
(1)各种天棚吊顶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2)天棚基层及装饰面层按实钉(胶)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独立柱、灯槽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及孔洞所占的面积。
(3)本定额中,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本规则第2条第(1)款。
(4)不锈钢钢管网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采光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其他。
(1)灯光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2)送(回)风口,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天棚面层嵌缝按延长米计算。